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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2012-00006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通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厅 发文日期: 2012年02月03日
名  称: 关于下发2012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菜发〔2012〕1号 主 题 词: 蔬菜标准园 名单 管理办法 通知
关于下发2012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农委: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山西省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81号)精神,为顺利完成“十二五” 期间创建200个蔬菜标准园的任务,进一步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蔬菜标准园的通知》(晋农菜发〔2011〕2号)要求,经各县申报、各市农委推荐,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现确定清徐县春之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0个合作社(企业)为我省2012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见附件1),并制定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1、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见附件2)要求先行开展创建工作,各市、县蔬菜生产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力量,加强工作督导,强化技术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

  2、各创建单位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大力推广蔬菜重大病虫害物理防控技术,设施蔬菜重点示范优良品种、防虫网阻隔与色板诱杀防虫技术、防雾滴棚膜与膜下滴灌控湿防病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露地蔬菜重点示范优良品种、频振式杀虫灯与性诱剂防虫技术、膜下滴灌防病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3、各创建单位要做好创建工作档案、投入品管理制度、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产品检测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等6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园区外立宣传标牌按照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标牌(见附件3)制作,每年至少更换一次,确保对群众起到蔬菜标准化生产宣传引导作用。

  二、考核管理

  1、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动态考核管理,以《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山西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4)等为评分基础,省厅每年至少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分考核一次,根据评分排序确定是否给予补助,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创建资格。

  2、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凡一年内两次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园区,将被取消创建资格。

  三、其他要求

  2009年-2011年确定的21个部级蔬菜标准园和10个省级蔬菜标准园要按上述要求继续做好创建工作,要按年度将每年创建工作档案装订成册,确保农业部和省厅的抽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2年50个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

          2.《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

          3.山西省蔬菜标准园(创建)标牌(样式)

          4.《山西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